山東濟寧居民管道天然氣價格調整通知發布
關于濟寧城區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氣價格聯動有關事項的通知
居民階梯價格
按照國家發改委要求,以居民家庭用戶為單位,按每戶年度用氣量劃分為三檔。
第一檔價格為2.92元/立方米,年用氣量260立方米及以下;
第二檔價格為3.37元/立方米,年用氣量260(不含)立方米-340(含)立方米的部分;
第三檔價格為4.17元/立方米,年用氣量為超出340立方米以上的部分。
執行范圍
1、城區普通居民家庭用戶按以上氣量、氣價政策執行。
原執行優惠價格的低收入家庭用氣價格繼續按2.4元/立方米執行,不執行階梯價格,期間用戶應持相關證明材料,到天然氣經營網點提出申請,由天然氣經營企業審核確認后執行。
不具備集中供熱條件的壁掛爐用戶按每戶年度用氣量劃分為兩檔,第一檔價格為2.92元/立方米,年用氣量260立方米及以下;第二檔價格為3.37元/立方米,年用氣量為超出260立方米以上的部分。
2、本通知所指濟寧城區包括任城區、濟寧高新區、太白湖新區、濟寧經濟技術開發區,兗州區天然氣價格暫按現行管理體制,授權兗州區管理。
配套措施
1、明確計量周期。
階梯價格以年度為周期執行,用氣不足一個月的按一個月計算,不足一年的按實際月份數計算。
2、一戶多人口政策。
對戶籍人口5人及以上的家庭用戶,第一檔年用氣量增加60立方米,第二檔氣量為320(不含)-340(含)立方米,第三檔氣量為340立方米以上,加價標準不變。用戶應持法定有效證件到天然氣經營網點提出申請,審核確認后次月起執行。
3、執行居民用氣價格的非居民用戶用氣價格。
按照國家發改委有關規定,對學校教學和學生生活、社會福利場所等執行居民用氣價格的非居民用戶,用氣價格按第一檔、第二檔氣價的平均價格執行,即3.145元/立方米,不執行階梯價格。
4、煤改氣用戶暫不執行階梯價格。
按照市政府支持清潔能源發展的實施意見,煤改氣用戶暫不執行階梯價格,按第一檔2.92元/立方米執行。
5、燃氣計量表的維修更換。
按照國家關于計量表使用年限的規定,居民用戶(不含執行居民用氣價格的非居民用戶)燃氣計量表的維修、更換由燃氣企業負責,不得向用戶收取費用。
天然氣經營企業要切實提高服務質量,耐心做好宣傳解釋,在營業場所等顯著位置做好價格公示。
本通知自2024年8月6日起執行,8月6日后開始抄表,首次抄表按原價格執行,有效期至下次價格聯動調整日止。期間國家、省出臺新規定的,按新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