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清遠:鼓勵太陽能光伏等在民用建筑中的推廣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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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0日,廣東清遠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在發布關于市政協八屆三次會議第20240377提案會辦意見的函。函件表示,2023年清遠市住建局以清遠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名義出臺了《清遠市綠色建筑管理辦法》,在辦法中明確了鼓勵和支持太陽能光伏、光熱建筑一體化技術等在民用建筑中的推廣應用。具體要求有:一是大力推廣應用太陽能熱水、太陽能光伏發電、自然采光照明、熱泵熱水、空調熱回收等可再生能源利用技術。二是全部或部分使用財政資金,或者國有資金占主導的具備采用可再生能源利用技術的新建民用建筑項目,應當至少采用一種可再生能源利用技術,且可再生能源利用設施應當與建筑項目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同步驗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