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2024各區和新片區至少各落實1個超低能耗建筑項目
為進一步推進本市建筑領域綠色低碳發展工作,形成市、區兩級協同互補的工作格局,近日,上海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印發《2024年各區和相關委托管理單位推進建筑領域綠色低碳發展工作任務分解目標》。
工作任務
(一)各區和新片區管委會應根據轄區城鄉建設領域碳達峰實施方案重點任務和分工,按照時間節點有序推進各項工作落地。制定和完善相關資金扶持政策或其他支持政策,積極組織開展建筑領域綠色低碳培訓宣傳,進一步加強建筑領域各綠色低碳服務機構的監督管理。
(二)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及《上海市綠色建筑管理辦法》等相關文件精神,加強綠色建筑的全過程監管和監督檢查,全面開展綠色建筑驗收工作,積極推進綠色建筑標識項目。
(三)大力推進新建建筑低碳發展,嚴格執行國家建筑節能強制性標準和本市建筑能耗限額設計標準。進一步推進超低能耗建筑規模化發展,各區和新片區管委會至少各落實1個超低能耗建筑項目。加強超低能耗建筑項目建設全過程的監督管理。積極開展超低能耗、零碳建筑創新示范。
(四)積極推進既有公共建筑節能改造,嚴格按照本市相關文件推進建筑裝飾裝修工程同步實施建筑節能改造工程,將建筑節能改造監管要求納入建筑裝飾裝修工程審批管理的全過程。應重點聚焦裝飾裝修整棟建筑和小型公共機構建筑改造,積極培育節能率15%及以上的節能改造項目。在裝飾裝修工程過程檢查中重點抽查節能改造措施落實情況。推廣適宜可靠的節能改造技術,鼓勵采用合同能源管理等市場化改造機制。
(五)有力推進建筑可再生能源應用,嚴格按照本市相關文件落實新建公共建筑、居住建筑和工業廠房全部使用一種或多種可再生能源。對建筑可再生能源綜合利用量和光伏安裝面積實施“雙控”,從嚴控制降低“雙控”要求的建筑項目。將可再生能源應用相關要求納入建設項目全過程進行管理,嚴把建筑可再生能源建設質量關,杜絕高空墜物隱患。積極推進“光儲直柔”建筑試點。進一步完善建筑可再生能源應用的統計工作。
(六)充分發揮好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監測系統作用,確保能耗數據穩定上傳。積極推進應裝未裝建筑安裝分項計量并接入能耗監測平臺,深入開展平臺數據應用和功能挖掘。啟動轄區內建筑碳排放智慧監管平臺升級建設。積極推動轄區內公共建筑安裝空調負荷監測和調節裝置,參與本市建筑領域虛擬電廠建設。進一步加強既有公共建筑的能源審計和能耗公示,嚴格按照本市相關文件實施能效測評。
(七)積極推進綠色生態城區工作,結合重點片區開發計劃和區域更新行動計劃,加快推動第二輪(星級)綠色生態城區建設。五個新城應當按照新城《綠色生態規劃建設導則》要求,有序推進綠色生態城區和各項綠色生態規劃建設指標。已創建成功的試點城區應加強綠色生態城區全過程管控,做好年度自評,并配合完成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開展的階段性評估工作。符合驗收條件的試點城區,應當配合完成綠色生態城區驗收工作,推動試點城區逐步向示范過渡,切實發揮區域綠色生態效益。
(八)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及上海市發展裝配式建筑的相關文件精神,強化裝配式建筑及智能建造相關政策宣貫,推動智能建造和建筑工業化基礎共性技術和關鍵核心技術研發、轉移擴散和商業化應用,培育智能建造試點項目,加強對裝配式建筑項目、智能建造試點項目的過程監管及質量監管,推動標準化設計理念在裝配式建筑中的落實,促進裝配式建筑向高質量發展,推動智能建造與建筑工業化協同發展。各區和相關委托管理單位至少各落實1個智能建造試點。
(九)嚴格落實本市外墻外保溫系統及材料全面實施備案管理制度的要求和禁限目錄要求。采取日常檢查、專項檢查、監督抽查等方式,加強外墻外保溫材料、建筑外窗、建筑防水、建筑石材、中轉水泥等材料事中事后監管。取得施工許可的政府(國企)投資的民用和工業建筑項目,進一步加快綠色低碳建材推廣應用。
(十)強化建筑廢棄混凝土回收利用監管,加大廢棄混凝土收、運、處、用關鍵環節和深基坑重點項目把關力度,強化施工單位、回收利用企業違規處置廢棄混凝土、虛假履約、超時未報送合同和履約信息等不良行為制約。完善廢棄混凝土回收利用場所布局,各郊區至少確保1個規模化處置場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