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推進地熱能、空氣熱能等可再生能源在農村建設中的應用
12月4日,上海市財政局發布關于印發《上海市財政支持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的通知。《意見》指出:
(一)支持構建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體系
支持開展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工程,實施現役煤電“三改聯動”改造,持續推進可再生能源利用和新能源發展,全面推廣光伏應用,支持光伏+項目建設;推動加快陸海風電開發,提升海上風電開發利用水平,重點支持建成深遠海海上風電示范;支持氫能多元化利用,推動打造若干世界級示范應用場景。支持開展新型電力系統建設,加強清潔輸電通道建設,更大規模消納西南水電等清潔能源,加快布局大容量海上風電輸電通道,探索推廣多能互補綜合能源服務,有序推動儲能和新能源協同發展。支持企業實施節能技術改造、建設能源管理中心、開展能源管理體系認證等。
(二)支持深入推進產業綠色低碳轉型
支持上海市瞄準新賽道促進綠色低碳產業發展行動,圍繞能源清潔化、原料低碳化、材料功能化、過程高效化、終端電氣化和資源循環化,深入推進產業綠色低碳轉型。支持推動產業結構調整,推進低效土地資源退出,加快傳統產業綠色低碳改造,引導產業體系向低碳化、綠色化、高端化優化升級。支持推動制造業高質量發展行動計劃,實施綠色領跑行動,推進重點行業節能降碳,鼓勵鋼鐵、石化化工等高耗能高排放行業開展低碳與零碳流程再造。加大對本市綠色供應鏈重要環節和重大項目支持,鼓勵核心企業帶動鏈上企業綠色化發展。推動戰略性新興產業與綠色低碳產業深度融合。支持新型基礎設施優化布局、實現集中化規模化低碳化建設和運營。
(三)支持推進城鄉建設全面綠色低碳轉型
支持持續優化城鄉結構和布局,推動加強生態廊道、景觀視廊、通風廊道、濱水空間和城市綠道統籌布局,系統化推進海綿城市建設。支持大力發展節能低碳建筑,推動既有建筑節能改造,鼓勵開展裝配整體式建筑,加快推進超低能耗建筑規模化發展,支持打造一批近零能耗、零碳建筑創新示范。支持綠色低碳建材產品推廣應用,完善建筑節能和綠色建筑管理體系,逐步擴大建筑需求側響應試點示范。積極打造綠色低碳鄉村,實施農業綠色生產補貼,推動綠色種養殖技術推廣和使用,支持農業資源保護和利用。持續推進綠色低碳農房建設,加快既有農房節能改造,鼓勵建設低碳、零碳農房。推進太陽能、地熱能、空氣熱能、生物質能等可再生能源在農村建設中的應用,推動農房屋頂、院落等安裝光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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