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力爭2025年全市新能源供熱面積累計達到1.45億㎡
近日,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十部門關于印發全面推進新能源供熱高質量發展實施意見的通知》,其中,意見的發展目標中指出,堅持新能源供熱優先原則,推動供熱系統綠色低碳轉型替代。提升新能源供熱比重,持續降低供熱系統碳排放。禁止新建和擴建燃氣獨立供暖系統(不具備可再生能源供熱條件的除外,居民自行安裝燃氣壁掛爐采暖除外),新建供熱項目新能源供熱裝機占比原則上不低于60%。到2025年,新能源供熱領域制度不斷完善、管理更加規范、規模穩步提升,力爭全市新能源供熱面積累計達到1.45億平方米,新能源供熱面積占全市供熱面積比重達到10%以上。到2030年,新能源供熱市場趨于成熟,新能源供熱產業發展穩定、供熱規模持續擴大,力爭新能源供熱面積占全市供熱面積比重達到15%以上。
第二部分推動新能源供熱多場景應用部分提到:
提高新能源供熱在增量居住建筑供暖中的應用比例,在住宅、公寓等供熱需求集中的場景,因地制宜優先考慮采用再生水(污水)源熱泵、中深層地熱能、生物質能等新能源供熱系統滿足建筑供暖基礎負荷。探索在集中住宅區引入“冷熱同供”模式,建設地埋管地源熱泵、再生水(污水)源熱泵供熱(制冷)等新能源系統。在通州區西集、漷縣及大興區東部等地區,試點利用中深層地熱耦合替代既有居住建筑燃氣鍋爐供暖。(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規劃自然資源委、市城市管理委、市水務局)。
第三部分實現新能源供熱多元有序發展部分提到:
大力推進淺層地熱能利用,在滿足空間實施條件和冷熱平衡要求的前提下,優先采用淺層地源熱泵(不含水源熱泵)系統供熱(供冷)。重點在平原新城和中心城區推廣應用淺層地源熱泵系統,鼓勵在生態涵養區因地制宜應用。積極拓展農業基礎設施、文化旅游設施、園區改造升級等淺層地源熱泵應用場景。按照“宜用盡用”的原則,支持同時具備冷熱負荷需求的各類新建、改(擴)建建筑采用淺層地源熱泵系統。(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規劃自然資源委、市城市管理委、市水務局)。
積極推廣再生水(污水)源熱泵,充分開發利用再生水(污水)資源,鼓勵在具有一定規模的再生水(污水)廠周邊地區,以及再生水(污水)主干管網沿線范圍內,優先采用再生水(污水)源熱泵系統供暖。圍繞再生水管線建設,推動新建再生水(污水)源熱泵項目與周邊區域開發同步規劃,預留能源站占地及管線路由等規劃前期實施條件。(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規劃自然資源委、市城市管理委、市水務局)。
充分挖掘余熱資源,挖掘城市余熱資源,推動余熱熱泵供熱系統建設(鼓勵優先應用低碳熱泵技術)。支持具備改造條件的既有燃氣熱電廠、燃氣調峰熱源廠、燃氣鍋爐房等加裝煙氣余熱熱泵回收裝置。探索城市工業余熱資源的循環利用,結合余熱熱泵技術,建設工業余熱供熱系統。在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順義區等數據中心較為集中的地區,鼓勵建設數據中心余熱供熱系統。(責任單位:市城市管理委、市發展改革委、市規劃自然資源委)。
推進城鎮集中式空氣源熱泵供熱,在不具備淺層地源熱泵、再生水(污水)源熱泵等新能源供熱系統建設條件的城鎮建筑,通過論證后,可在供熱需求相對集中的區域,建設單機裝機容量大(不低于300kW)、設備能效高(COP不低于2.5)、噪音低、可變頻的集中式空氣源熱泵供熱系統。積極發展高效戶用雙回路熱泵換氣熱回收技術,并與空調系統集成。推動空氣源熱泵系統采用低碳綠色的冷媒介質和水循環系統。鼓勵空氣源熱泵與地埋管地源熱泵、再生水(污水)源熱泵、中深層地熱等新能源供熱方式耦合利用,提高供熱系統的安全保障能力。(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發展改革委、市規劃自然資源委、市城市管理委)。
第四部分促進新能源供熱產業發展壯大部分提到:
推進科技創新與產業升級,發揮企業科技創新主體作用,促進產學研深度融合,支持建設企業牽頭、高校和科研院所支撐、各類創新主體協同的創新聯合體,聯合開展中深層地熱井下高效換熱工藝、大功率空氣源熱泵、跨臨界二氧化碳熱泵、地熱水回灌設備等關鍵設備研發,提高新能源供熱壓縮機、芯片等關鍵零部件的國產化率,帶動相關產業裝備升級。將符合條件的新能源供熱技術、產品納入本市首臺(套)目錄,并依托中關村論壇等平臺,支持新能源供熱企業圍繞首臺(套)技術、產品進行展示和交易,提升企業品牌影響力和競爭力。(責任單位:市科委中關村管委會、市發展改革委)。
第五部分提升新能源供熱管理水平中提到:
提高政府服務效率,優化地熱礦權、取水許可辦理流程,合理劃分礦權區域并公開出讓。按照地熱水開采的范圍和要求,明確取水許可辦理流程。再生水源熱泵供暖項目須確保回流水水質、水量不降低,回流水壓與原管道壓力一致,不影響再生水外供。污水源熱泵供暖項目須確保回流水水質符合納管標準,確保原管網運行壓力穩定。中深層井下換熱供熱項目參照地埋管地源熱泵系統審批管理。項目周邊公共綠地(公園)、城市綠隔等場地,可作為地埋管地源熱泵及中深層地熱打井區域。(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規劃自然資源委、市城市管理委、市水務局,各有關單位)。
第六部分完善市政府固定資產投資支持政策支持范圍中提到:
納入本政策的新能源供熱技術類型包括:淺層地源熱泵(不含水源熱泵),中深層水熱型地熱,中深層井下換熱型地熱,再生水源熱泵,污水源熱泵,生物質供熱,城市和工業余熱利用(鼓勵優先應用低碳熱泵技術),綠電蓄熱,綠氫供熱,集中式空氣源熱泵以及新能源多能耦合綜合能源站等新能源供熱系統。
納入本政策的新能源供熱建設投資包括:新能源供熱系統的取熱裝置及配套設施,供熱設備機房,熱泵機組及配套設施,供熱設備機房至用戶建筑間一次管網,與綜合能源站同步建設的儲能、光伏系統,智能控制監測系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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