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公開征求綠色建筑發展條例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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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湖北省司法廳官網公布《湖北省綠色建筑發展條例(草案送審稿)》(以下簡稱《條例》),公開征求意見和建議。《條例》共7章48條,對省內從事與綠色建筑的規劃、設計,技術創新等相關工作提出了標準和要求。其中,提出推廣新建商品住宅項目采用全裝修,新建保障性住房項目全部實行全裝修,鼓勵結合城市更新和城鎮老舊小區改造,有序推動既有居住建筑綠色改造。
據悉,“十三五”期間,全省新建建筑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綠色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達到70%以上,共有558個項目獲得綠色建筑標識,總建筑面積約7000萬平方米。此次擬出臺《條例》,旨在進一步推進綠色建筑發展,規范綠色建筑建設活動,實現城鄉建設領域碳達峰、碳中和。有別于此前出臺的《湖北省民用建筑節能條例》,其內涵更豐富、范圍更廣,在以節能為核心內容的基礎上,還涵蓋了安全耐久、健康舒適、生活便利、資源節約、環境宜居等方面的內容。公開征求意見的時間為5月5日至6月5日。
《條例》提出在全省實行綠色建筑星級標識制度,將綠色建筑由低到高劃分為“基本級、一星級、二星級、三星級四個等級”。要求全省新建民用建筑應當按照基本級及以上標準建設;新建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大型公共建筑、政府投資的公益性建筑以及國有資金參與投資建設的其他公共建筑,應當按照二星級及以上標準建設;建筑面積大于十萬平方米的住宅小區、集中新建的保障性住房按照一星級及以上標準建設。同時,鼓勵農村個人新建住宅等建筑參照綠色建筑標準進行建設,推廣全省新建商品住宅項目采用全裝修,要求新建保障性住房項目應當全部實行全裝修。
《條例》還確定了智能建造技術、裝配式建造技術、可再生能源應用技術等作為鼓勵采用的技術。同時明確,對于建設、購買、運行綠色建筑的,給予相應的優惠政策支持,包括享受稅前加計扣除、減征或免征水資源費、容積率核算、綠色金融支持、抵扣核算建筑能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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