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環境部: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方案征求意見
發表于: 來自:生態環境部
據悉,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持續改善重點區域秋冬季環境空氣質量,生態環境部起草了《重點區域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方案(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向國家相關廳局級和各省市人民政府、幾大能源行業央企征求意見。
《征求意見稿》提出,秋冬季攻堅雖取得積極成效,但空氣質量改善成果還不穩固,京津冀及周邊地區、汾渭平原等重點區域秋冬季重污染天氣仍高發、頻發。考慮各地秋冬季大氣環境狀況和區域傳輸影響,重點區域秋冬季攻堅范圍在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26”城市和汾渭平原城市基礎上,增加河北北部,山西北部,山東東、南部,河南南部部分城市。具體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石家莊、唐山、秦皇島、邯鄲、邢臺、保定、張家口、承德、滄州、廊坊、衡水市,雄安新區,定州、辛集市;山西省太原、陽泉、長治、晉城、大同、朔州、晉中、運城、忻州、臨汾、呂梁市;山東省濟南、淄博、棗莊、東營、濰坊、濟寧、泰安、日照、臨沂、德州、聊城、濱州、菏澤市;河南省鄭州、開封、洛陽、平頂山、安陽、鶴壁、新鄉、焦作、濮陽、許昌、漯河、三門峽、南陽、商丘、信陽、周口、駐馬店、濟源市;陜西省西安、銅川、寶雞、咸陽、渭南市(含韓城市)及楊凌示范區。
《征求意見稿》要求,秋冬季期間(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各城市完成PM2.5平均濃度和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控制目標。
《征求意見稿》還要求,積極穩妥實施散煤治理。全面完成發展改革委等十部委《北方地區冬季清潔取暖規劃(2017-2021年)》任務目標。在保證溫暖過冬的前提下,集中資源以區縣或鄉鎮為單元成片推進清潔取暖。因地制宜、科學規劃清潔取暖技術路線,確保居民可承受、效果可持續。各城市要全面排查梳理散煤治理改造確村確戶情況、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劃定情況,對未完成散煤治理的要建立清單(具體落實到縣、鄉、村及戶)。已納入中央財政支持北方地區清潔取暖試點3年以上的城市,平原地區散煤基本清零(改造戶數比例達到98%以上)。有條件的地區要加大山區散煤治理力度。2021年新改造尚未得到采暖季運行檢驗的,不得強制要求拆除原有燃煤取暖設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