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棄空調回收處理補貼100元 4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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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2日,財政部、生態環境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聯合發布《關于調整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基金補貼標準的通知》(財稅〔2021〕10號)。
《通知》明確,為完善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基金補貼政策,合理引導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回收處理,按照《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回收處理管理條例》、《財政部 環境保護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工業和信息化部 海關總署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財綜〔2012〕34號)有關規定,現對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基金補貼標準予以調整,自2021年4月1日起施行。
此次對電視機、微型計算機、洗衣機、電冰箱和空氣調節器五類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基金補貼標準進行調整。其中,空氣調節器方面,每臺整體式空調器、分體式空調器、一拖多空調器(含室外機和室內機)(制冷量≤14000瓦)補貼100元;電視機方面,每臺14寸及以上且25寸以下陰極射線管(黑白、彩色)電視機補貼40元,每臺25寸及以上陰極射線管(黑白、彩色)電視機、等離子電視機、液晶電視機、OLED電視機、背投電視機補貼45元。14寸以下陰極射線管(黑白、彩色)電視機不予補貼。
查閱財綜[2012]34號文了解到,當年一臺廢棄房間空調器補貼7元,一臺廢棄電視機補貼13元。對比發現,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基金補貼標準大幅上漲。
根據《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回收處理管理條例》(2019修訂),廢棄電器電子產品的處理活動,是指將廢棄電器電子產品進行拆解,從中提取物質作為原材料或者燃料,用改變廢棄電器電子產品物理、化學特性的方法減少已產生的廢棄電器電子產品數量,減少或者消除其危害成分,以及將其最終置于符合環境保護要求的填埋場的活動,不包括產品維修、翻新以及經維修、翻新后作為舊貨再使用的活動。
在2021年全國兩會期間,十三屆全國人大代表、美的集團家用空調創新中心主任李金波帶來一份《關于加快大件家用產品舊件回收體系建設、切實促進消費內循環的建議》,他建議,面對超過20億臺的家電保有量和未來每年2億件的舊產品回收形勢,國家應針對舊家電回收處置體系進行制度、規范、政策、路徑、目標的全方位完善,從源頭為舊家電規范回收利用注入動力,促進國內家電市場消費內循環,達到促進經濟、環保的雙重效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