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省份集采目錄陸續出爐 采購空調電器有何變化?
發表于: 來自:政府采購信息報/網
一年之計在于春。空調行業逐漸進入銷售旺季,各種新品發布絡繹不絕。與此同時,各地新版政府集中采購目錄陸續出爐,為采購單位編制年度預算提供重要依據。
截至3月25日,全國已有14個省份發布2020年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標準,均按財政部《地方預算單位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標準指引(2020年版)》(財庫〔2019〕69號)(以下簡稱“財政部指引”)部署要求制定。那么,今年我國各地預算單位如何采購空調電器?政府采購信息報/網記者對全國各地政府集中采購目錄進行梳理。
目錄內項目:提高公開招標限額 采購更靈活
記者查閱《政府采購品目分類目錄》(財庫〔2013〕189號)發現,共有近40個空調電器類三級品目,分布于制冷空調設備和生活用電器兩大二級品目。
從各地政府集中采購目錄來看,空調電器類品目數量最多不超過10個。《上海市2019-2020年政府采購集中采購目錄和采購限額標準》把空調機、空調機組、恒溫恒溫精密空調和其他制冷空調品目納入集中采購目錄;而《2019年度山東省省級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限額標準》集中采購目錄中的空氣調節設備品目又包括空調機、恒溫機組、專用制冷空調設備、空氣凈化設備、取暖設備、調濕調溫設備等6個子品目。
梳理發現,北京、河南和廣西等十多省份新版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均把空調機品目納入集中采購機構采購項目。其中,《江西省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標準(2020年版)》還包括多聯式、一拖多式空調機組;《陜西2020年度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采購限額標準》把多聯式、一拖多式空調機組納入部門集中采購項目;《海南省省級2020-2022 年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標準》中的空調機品目涵蓋范圍更廣,除了包括柜式空調和壁掛式空調外,還包括天花空調和中央空調。值得注意的是,廣東、山東、吉林、遼寧和青海把空調維修和保養服務納入集中采購目錄;上海和福建把合同能源管理服務納入集中采購目錄。
眾所周知,集中采購有諸多好處,可形成批量取得規模效益,減少重復采購降低采購成本,統一配置標準便于維修和管理等。但如果不適合的品目也實行集中采購,就會影響到采購效率。正因為此,各地根據實際情況,把一些技術、服務標準不統一、采購人不普遍使用的項目剔除政府集中采購目錄。
那么,集中采購目錄內空調電器品目怎么采購?以空調機為例,各地做法略有不同,而政府采購限額標準和公開招標數額標準是最重要的分界線。
以北京為例,該市政府采購限額標準≥100萬元,公開招標數額標準≥400萬元。也就是說,當采購預算≥400空調機采購項目須委托集中采購機構公開招標,預算小于400 萬元空調機采購項目視情況組織批量、競價、談判等。
江蘇公開招標數額標準≥200萬元,當預算單位采購200萬元空調機須公開招標;采購100萬元以上的實行集中采購;20萬元~100萬元的實行分散采購;20萬元以下的實行網上商城采購,確實不能滿足需求的,可按財務管理規定,經部門、單位負責人批準可實行線下采購。
目錄外項目:實行分散采購 采購人增強自主權
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對于政府采購空調電器,有的企業不甚了解,認為政府采購僅采購民用空調,不包括中央空調;有的企業滿懷期許,希望把空氣凈化器等產品全都納入政府集中采購目錄。
事實上,隨著國家“放管服”改革的推進,各地也在不斷調整和優化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大幅壓減采購品目,大力精簡集中采購目錄,進一步擴大分散采購范圍。
根據北京市2020年新版集中采購目錄,普通電視設備等26項品目不再屬于集采品目,協議采購也同步停止執行。雖然各地政府集中采購目錄越來越“簿”,目錄內空調電器類品目越來越“少”,但絲毫也不影響預算單位空調電器的采購和使用。
《政府采購法》規定,政府采購實行集中采購和分散采購相結合。即政府采購項目分兩類,包括集中采購目錄以內的項目和采購限額標準以上的項目。也就是說,凡是集中采購目錄以外、采購限額標準以上的空調電器項目均屬于分散采購項目,采購人可以自行采購,也可以委托政府采購代理機構采購。
分散采購也需要遵循政府采購法律制度規定。廣東省財政廳目前執行的《廣東省2017年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采購限額標準》明確,除集中采購機構采購項目和部門集中采購項目外,單項或批量采購金額50萬元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項目應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有關規定,實行分散采購。
《浙江省2019年度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標準》規定更為詳細,即采購集中采購目錄以外,單項或年度批量預算金額達到分散采購限額標準(省級50萬元,市級30萬元,縣級20萬元)的項目,依法實施分散采購。此外為進一步提高政府采購效率,還明確預算金額在分散采購限額標準以上、公開招標數額標準以下,規格標準較為統一、現貨貨源充足且價格變化幅度小的貨物類項目,采購單位可通過“政采云”平臺電子賣場在線詢價系統等進行競價采購;分散采購限額標準以下的貨物類項目,采購單位應通過“政采云”平臺電子賣場網上超市等進行采購。
按照《上海市2019-2020年政府采購 集中采購目錄和采購限額標準》規定,集中采購目錄以外的、預算金額未達到50萬元(政府采購限額標準)的空調電器項目,屬于非政府采購項目,由采購人按照相關預算支出管理規定和本單位內部控制采購規程組織實施采購。
“今后采購人不管是采購空調還是其他電器產品,自主選擇權更大了。”業內人士表示,這也意味著,企業應該加大宣傳力度,讓采購人充分了解其產品,而只有滿足采購需求,才能實現“物有所值”甚至“物超所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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