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清潔能源消納情況綜合監管工作方案出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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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為深入貫徹《可再生能源法》,全面落實“碳達峰、碳中和”戰略目標和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要求,促進清潔能源消納,根據《2021年能源監管重點任務清單》(國能發監管〔2021〕5號)、《清潔能源消納情況綜合監管工作方案》(國能綜通監管〔2021〕28號),江蘇能源監管辦公室(以下簡稱江蘇能監辦)制定并發布了《江蘇清潔能源消納情況綜合監管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
《方案》中提到的監管重點內容,具體包括:省能源主管部門、電網企業、電力調度機構、電力交易機構、發電企業落實清潔能源消納目標任務、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責任權重、并網接入、優化調度、跨省區交易、參與輔助服務市場等情況。具體時間安排如下:啟動部署(3月至4月);自查整改(5月至6月);現場監管(7月至8月);形成監管報告(9月)。
9月底將形成專項監管報告報送國家能源局。監管報告的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江蘇省清潔能源并網消納基本情況,清潔能源并網消納取得的成效以及存在的突出問題,針對發現問題已采取的措施,以及進一步規范清潔能源消納的監管意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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