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蘭州執行電價調整新政策
發表于: 來自:每日甘肅
12月30日下午,國網蘭州供電公司召開落實甘肅省輸配電價和銷售電價政策暨“雙節”保供新供電新聞通氣會。從2021年1月1日起,蘭州市執行電價調整時間輸配電價和銷售電價、峰谷分時調整政策,國網蘭州供電公司作為供電單位,嚴格按照甘肅省發改委下發的電價政策執行,確保用電客戶電價執行到位。
據了解,蘭州市僅是調整峰谷分時電價時段,峰谷分時電價執行范圍維持現行政策不變。對于現行居民和非居民電采暖電價支持政策,在延長兩小時谷段時間的基礎上,將全天分兩個時段,22:00-次日8:00為低谷時段,除此之外為平段。與此同時,蘭州市逐步開展電力用戶抄表時間調整工作,實現按自然月抄表結算電費,自2021年1月起,用電客戶每月抄表時間調整為每月最后一天(24時),電費出賬時間為次月7日前。居民客戶電費違約金起始計收時間為次次月1日,非居民客戶違約金起始計收時間為次月16日。
調整當月(2021年1月),因當期抄表結算天數較原正常結算周期有所增加,抄表結算電量及電費會相應增加,具體金額以當月電費賬單金額為準;算費首月居民用戶會一次性結算兩個月電費,居民階梯按照雙月計算。因抄表時間調整,對抄表周期、結算方式及違約金起算日等事宜進行修訂。用電客戶可通過“網上國網”APP等線上方式,及時交納電費并獲取用電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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