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莊農村地區冬季清潔取暖工作方案出臺
發表于: 來自:石家莊日報
近日,石家莊制定出臺《2020年農村地區冬季清潔取暖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明確未完成改造任務的縣(市、區),力爭在2020年10月底前具備通氣、通電條件,達到正常使用標準。
《方案》明確,對于2020年實施“電代煤”“氣代煤”用戶當年運行補助,2020年地源熱泵(含空氣源熱泵)、潔凈煤支持政策仍按2019年標準執行。
《方案》中明確,在“電代煤”無法覆蓋的區域,實施“氣代煤”清潔取暖改造,同時解決居民生活用氣問題。堅持做到工程設計與工程施工有序實施,設備安裝和管網建設同步實施,完工確戶與竣工驗收同步進行。
“電代煤”方面,進一步優化采暖設備技術路線和產品,優先使用能耗低、效果好、運行成本低的電采暖設備,達到節能高效、經濟實用、安全可靠的改造效果。
《方案》要求,要堅決保證工程質量,認真履行石家莊冬季清潔取暖工作,采取常務副市長和主管副市長為組長的雙組長負責制有關要求,各縣(市、區)要在市“氣代煤”“電代煤”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組織實施,將清潔取暖作為“一把手”工程,主要領導要親自抓,主管領導要具體抓。加強建設、施工和監理各方的質量安全管理責任,確保工程質量安全,切實打造質量放心工程。
同時,各相關縣(市、區)要嚴格落實省、市“氣代煤”工程市場準入的有關規定,按照依托管道氣和燃氣特許經營企業實施氣代煤改造。無燃氣經營許可資質、未簽訂特許經營權企業不允許實施氣代煤工程。根據目前氣代煤電代煤采暖設備發展趨勢和運行使用情況,淘汰能耗高、質量差、運行不穩定、售后服務不到位的采暖設備。
《方案》強調,要堅決清除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不按照中標承諾的質量標準和材料、材質銷售產品的企業,確保采暖設備質量和使用安全。
2020年農村地區冬季清潔取暖支持政策按照石家莊《農村地區清潔取暖財政補助政策》(石財建〔2019〕75號)執行,其中2020年實施“電代煤”“氣代煤”用戶當年運行補助仍按2019年標準執行,其他年度運行補助標準不變;2020年地源熱泵(含空氣源熱泵)、潔凈煤支持政策按2019年政策執行;其他政策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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