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改委:階段性降低企業用電成本
發表于: 來自:發改委
2月22日,國家發改委發布關于階段性降低企業用電成本,支持企業復工復產的通知。據通知顯示,此次降電價范圍為除高耗能行業用戶外的,現執行一般工商業及其它電價、大工業電價的電力用戶,自2020年2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電網企業在計收上述電力用戶(含已參與市場交易用戶)電費時,統一按原到戶電價水平的95%結算。
通知指出,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統籌疫情防控與經濟社會發展,支持企業復工復產、共渡難關,現就階段性降低企業用電成本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降價范圍此次降電價范圍為除高耗能行業用戶外的,現執行一般工商業及其它電價、大工業電價的電力用戶。
二、降價措施自2020年2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電網企業在計收上述電力用戶(含已參與市場交易用戶)電費時,統一按原到戶電價水平的95%結算。
三、進一步明確支持性兩部制電價政策執行時間2020年2月7日,我委出臺的《關于疫情防控期間采取支持性兩部制電價政策降低企業用電成本的通知》(發改辦價格〔2020〕110號),進一步明確執行至2020年6月30日。
四、工作要求(一)各地價格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結合當地情況,指導電網企業切實抓好政策落實,加強跟蹤調度,及時發現解決政策落實中出現的具體問題,確保政策平穩實施。同時,要采取多種形式積極宣傳、準確解讀階段性降低企業用電成本政策,增強企業信心。
(二)各地價格主管部門要積極配合當地市場監管部門,切實加強商業綜合體、產業園區、寫字樓等轉供電環節收費行為監管,確保降電價紅利及時足額傳導到終端用戶,增加企業獲得感。
(三)電網企業要積極主動向用戶做好政策宣傳告知,明確降價范圍對應的用戶,妥善做好政策執行時間追溯,盡快將政策執行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