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鄲“煤改氣”補貼到期后再延續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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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河北省財政廳公布了對河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第1578號建議的答復。針對魏改林代表提出的關于“延長政府對農村‘煤改氣’補貼期的建議”,河北省財政廳表示,2019年,報經省政府同意,明確現行運行補貼三年到期后,由市縣結合實際制定具體運行補貼辦法,省級采取退坡方式(逐步減少,最終退出)再給予兩年補貼。
河北省財政廳在答復中表示,在推進農村清潔取暖方面,省財政立足于地方資源稟賦、經濟實力、基礎設施等條件及大氣污染防治要求,充分考慮居民消費能力,不斷加大資金投入,持續推動河北省氣代煤電代煤改造工程實施。
一是落實市縣主體責任。根據《關于農村地區清潔取暖財政補助政策有關事項的通知》規定,堅持由市縣立足本地資源稟賦、經濟實力、基礎設施狀況和居民消費能力等條件,因地制宜選擇合適的設備和技術路線,根據不同清潔取暖模式分類制定本地清潔取暖財政補助范圍、標準及方式等政策,落實資金籌措主體責任。
二是足額下達省級補助資金。省級對氣代煤、電代煤的補助分為一次性補助和運行補助。其中:對電代煤設備購置補助3700元/戶,對氣代煤設備購置補助1350元/戶、入戶管線補助1000元/戶;運行補貼方面,省級對電代煤承擔400元/戶、氣代煤承擔320元/戶。
三是不斷完善保障運行的支持政策。2017年河北省全面推行農村清潔取暖改造,為推動改造工作順利實施和清潔取暖可持續發展,經省政府同意,出臺了清潔取暖財政補助政策,各級財政除給予設備購置、管網改造補助,明確給予冬季運行三年補貼支持政策。
2019年,報經省政府同意,明確現行運行補貼三年到期后,由市縣結合實際制定具體運行補貼辦法,省級采取退坡方式再給予兩年補貼。2020年是全省農村清潔取暖的收官之年,全省2+26大氣污染傳輸通道城市的平原地區基本實現散煤“清零”。
為鞏固農村清潔取暖改造成果,推動清潔取暖可持續發展,省財政廳將深入開展清潔取暖運行情況的調研分析,向省政府報告情況提出建議。同時督促市縣結合實際建立完善當地清潔取暖運行長效機制,確保老百姓清潔、溫暖、安全過冬。